高育良,小说《人民的名义》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人物。
他是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侯亮平、祁同伟和陈海的共同恩师。他一方面要平衡各个机关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反贪行动,曾担任过中共吕州市委书记,因为批准赵瑞龙的吕州美食城及前任中共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推荐进入汉东省委常委。屡次在省委常委会上不顾反对推荐祁同伟担任主管政法的副省长,企图让祁同伟接任自己的职务,是一个狐狸一般的人物。
角色形象
高育良,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任汉东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同时也是学者型党员干部、法学家,曾经是汉东大学政法系主任、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和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都是他的得意门生。
他是一位较年长的官场老手,老谋深算、稳重老练、深思熟虑,对现实官场社会经验丰富、认知透彻。资辈较高、权高位重、德高望重,汉东省很多党员干部都是他一手栽培提拔的,被外界称为“汉大帮”,很多人因此不敢轻易动弹和他关系密切的人。他与李达康书记作风相异、政见不同,在早期合作中就有过分歧。剧中的高育良,时常从镇定的神情中流露出一丝富有心机的阴森微笑。
外在的高育良是个和蔼易人、平静淡定、与世无争的清廉官员,对违法犯罪的官职要员并不留情。事实上他最初的确是个公平正义的好官,历经风雨、饱经沧桑的他早已看破世间红尘,官场上的勾心斗角和贪腐坠落对他而言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
正因为这样,所以高育良才会叫赵瑞龙见好就收、好自为之,才会苦口婆心为弟子祁同伟指点迷津、叫其不要总想着高攀副省长职位而失足翻船。他一度对稳定汉东政治格局发挥着重要作用。
英雄难过美人关、官大一级压死人,赵瑞龙一伙人的硬软并施最终将原本洁身自好的高育良腐蚀下水、陷入黑白两道的泥潭。他在背后欺瞒组织,和发妻离婚,做名义上的夫妻;暗地里娶了高小琴的同胞妹妹高小凤为新欢;滥用职权为赵瑞龙大敛钱财铺路,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故作不知。
尽管他本人反感赵瑞龙的胡作非为、较少光顾山水庄园、对侯亮平的恪尽职守感到欣慰,自己试图竭尽全力远离犯罪深渊,但终究未能逃出罪恶的魔爪。在与侦探思维出众的学生侯亮平面前,他的谈话内容漏洞百出、交流情绪波动起伏,被侯亮平暗中怀疑。
角色结局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对汉东省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高育良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高育良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角色分析
高育良是从学校政法系到基层然后再到省委的地位,中国风的底蕴更符合他曾经的书生气质。剧中高育良住的独栋别墅,屋内都是中式木质家具为主,沉稳大气,红棕色系为主,对应他谨慎的风格。初期在祁同伟面前多次肯定李达康的为人处世,而后来又在侯亮平和沙瑞金面前多次质疑李达康;一面声称山水庄园也不是法外之地,该严惩嫖娼的陈清泉,另一面又会见包庇主谋赵瑞龙,可谓亦正亦邪。
家庭成员
前妻:吴惠芬,汉东大学历史系教授
女儿:高芳芳(与前妻吴惠芬所生,暗恋侯亮平,后留学美国,从事生物科技研究)
妻子:高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