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拼音:zhò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劳动,本义是许多人,引申为许多。又引申指一般、普通。
字源演变
会意字。甲骨文写作,上部为“日”,即一轮悬空的烈日,其下部为三个人(部分字形作二人),“三”在古代表示多数,三个“人”即为众人。合起来的意思是:许多人在烈日下从事劳动。“众”所描绘的与唐诗中所说的“锄禾日当午”的情形十分相似。这些在烈日下从事劳动的是什么人,学术界有四种解释:(一)众、众人都是奴隶。郭沫若说:“所谓‘众’,所谓‘众人’,就是从事农耕的生产奴隶。众字是象日下三人形,正表明耕者在太阳底下操作。”(二)商代的众人是殷人本族的成员,是父权制家族公社中的族众。
(三)众、众人都是奴隶主贵族。“众”,的地位高于“众人”,的地位。“众人”,是殷王朝这个奴隶制帝国中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众”,则是奴隶主阶级中上层基本力量。(四)除奴隶以外的各阶层的人。裘锡圭说:“广义的‘众’,意思就是众多的人,大概可以用来指除奴隶等贱民以外的各个阶层的人”,“狭义的‘众’指被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的商族平民”。
西周金文的“众”字写作上部为“目”。周人将甲骨文“众”字上的“日”字换成了“目”字,更绘声绘色地表现了奴隶主对农奴的残酷。在那时,奴隶主或管理农业劳动的大奴隶经常在田间监督奴隶从事农业劳动,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看着奴隶们,这可能就是周人将“众”字上的“日”改成“目”的原因。小篆的“众”字承金文而来,仍然从“目”。汉代隶书基本沿袭小篆。楷书分化出两种写法,一支上部变为“血”,下部三个人整合成“乑”(字形14)。
另一支上部作横目“罒”,中间的“人”变为一撇一竖(字形15)。后来简化为三人呈品字形排列的“众”字(字形16),字形14作为繁体字、字形15作为异体字。简化字的“众”从三“人”,同样为会意字。三“人”为众,形象生动地体现了“众人”的意义,《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一个“㐺”字,这个字由三个“人”构成,与“众”的现行简化字颇为相似。读音为鱼金切,类推拼音为yín。有学者认为这其实就是“众”的异体字,《说文》把它和“众”分为二字不确。/n
详细释义
读音 |
词性 |
释义 |
zhòng |
名词 |
许多人。 |
〈文言〉百官;群臣。 |
||
〈文言〉兵;军队。 |
||
〈文言〉诸事,万事。 |
||
佛教称其教徒的人数。 |
||
(Zhòng)姓氏用字。 |
||
形容词 |
多;许多。 |
|
〈文言〉广泛;普遍。 |
||
动词 |
〈文言〉集中;增多。 |
|
量词 |
〈文言〉个。 |
|
〈文言〉群;行(xíng)。 |
||
〈文言〉种。 |
||
zhōng |
连词 |
〈文言〉通“终”。既。表示并列关系。 |
副词 |
〈文言〉通“终”。始终;一直。 |
|
动词 |
〈文言〉通“终”。尽;完结。 |
|
参考资料 |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八】【㐺部】之仲切(zhòng)
多也。从乑、目,众意。
说文解字注
多也。从㐺目,众意。
之仲切,九部。古平声。
广韵
之仲切,去送章 ‖众声终部(zhòng)
众,多也。三人为众。又姓,《左传》鲁大夫众仲。之仲切。又音终。一。
康熙字典
【补遗·子集】【人部】 众·康熙笔画:6 ·部外笔画:4
《篇海类编》鱼琴切,音吟。众立也。与乑异。俗书为众字。非。
【午集中】【目部】 众·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6
古文:?、?
《唐韵》《广韵》《集韵》《类篇》《韵会》《正韵》并之仲切,终去声。《说文》:多也。徐曰:《国语》三人为众,数成于三也。《易·说卦》:坤为众。疏:取其地载物非一也。《书·汤誓》:格尔众庶。《诗·周颂》:命我众人。黉山子《损益篇》:寡者,为人上者也。众者,为人下者也。
又众雨。《礼·月令》:淫雨蚤降。注:雨三日以上为霖,今《月令》曰众雨。
又星名。《史记·天官书》:娄为聚众。
又县名。《前汉·地理志》:安众县,秦置,属南阳郡。
又《唐韵》职戎切。《集韵》《韵会》之戎切,并音终。义同。
又草名。《尔雅·释草》疏:众,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泺,一名贯众,药草也。
又姓。《左传》有众仲,众父,以字为氏。
又叶诸良切,音章。《道藏歌》:携袂明真馆,仰期无上皇。北钧唱羽人,玉女粲贤众。
又叶诸仍切,音蒸。扬子《太玄经》:减于艾无以涖众也,减黄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扬子《太玄经》:减其仪欲自禁也,减于艾无以涖众也。
《正字通》:从横目,从㐺,人数多也。目,数也。字汇作众,列血部,非。
字形书法
【简体笔顺】①ノ(撇)②㇏(捺)③ノ(撇)④丶(点)⑤ノ(撇)⑥㇏(捺)
【繁体笔顺】①ノ(撇)②丨(竖)③㇕(横折)④丨(竖)⑤丨(竖)⑥横⑦ノ(撇)⑧丨(竖)⑨ノ(撇)⑩ノ(撇)⑪ノ(撇)⑫㇏(捺)
【规范提示】左下“人”的末笔捺改点。
【写法】❶“人”窄“从”宽;三个“人”大小不一,上“人”最大,左下“人”最小。❷上“人”居上居中,撇从竖中线上端起笔,撇、捺都收笔于横中线。❸左下“人”,撇从横中线起笔,第二笔捺改点,为右下“人”留位;右下“人”,撇从横中线起笔,撇尖伸向左“人”下。❹底部右下“人”略低。
音韵汇集
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ȶ |
||
王力系统 |
冬 |
ȶ |
ǐuŋ |
|
董同龢系统 |
中 |
ȶ |
joŋ |
|
周法高系统 |
中 |
t |
jəwŋ |
|
李方桂系统 |
中 |
t |
jəngwh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东冬锺江 |
jwoŋ |
|
北魏后期北齐 |
东 |
juŋ |
||
齐梁陈北周隋 |
东 |
juŋ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tɕ |
i̯uŋ |
|
拟音/王力系统 |
tɕ |
ǐuŋ |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tɕ |
juŋ |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tɕ |
iuŋ |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tś |
jung |
字头 |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声母 |
声类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广韵 |
众 |
终 |
通 |
平声 |
上平一东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职戎切,音终 |
tɕjuŋ |
|
众 |
通 |
去声 |
一送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仲切 |
tɕjuŋ |
|||
集韵 |
终 |
通 |
平声 |
上平一东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戎切 |
ʨiuŋ |
||
众 |
通 |
去声 |
一送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仲切 |
ʨiuŋ |
|||
韵略 |
去声 |
送 |
之仲切 |
|||||||||
增韵 |
平声 |
东 |
之中切 |
|||||||||
去声 |
送 |
之仲切 |
||||||||||
中原音韵 |
众 |
去声 |
东锺 |
照 |
合口呼 |
全清 |
tʂiuŋ |
|||||
中州音韵 |
平声 |
东锺 |
之戎切 |
|||||||||
去声 |
东锺 |
叶中去声 |
||||||||||
洪武正韵 |
中 |
平声 |
一东 |
照 |
陟 |
全清 |
陟隆切 |
tʃyuŋ |
||||
众 |
去声 |
一送 |
照 |
陟 |
全清 |
之仲切 |
tʃyuŋ |
|||||
切韵 |
通 |
平声 |
东 |
章 |
合 |
三 |
全清 |
职隆切/之仲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