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不合格化妆品公告,此次共检出2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23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为:
1. 标称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包装规格:120ml×2)4. 标称广州市钰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钰彩染发膏(闷青色)
9. 标称广州市绮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美大健康隔离防晒乳
10. 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销企业为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
11. 标称法国美卡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美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AKEOVER水荡轻透隔离霜01
12. 标称广州市名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琦素清爽防护隔离乳
14.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诗凯小颗粒海藻王面膜
15. 标称广州怡百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徐州英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的英迪悦颜天然海藻靓肤精华面膜
20. 标称广州鸿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薇泉凡士林保湿霜
21. 标称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蔻轻透水漾防晒乳。(备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22. 标称进口商为朋友(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日本朋友株式会社的普柔玛丝特染发膏(配合普蓉斯绨双氧乳)。(备注:朋友(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23. 标称经销者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者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啫喱。(备注: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2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关键词: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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