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拼音:zéi),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金文。本义是破坏,引申指作乱叛国危害百姓的人。

贼

字源演变

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从人持戈击贝,会毁坏之意。篆文将人移到右边并讹为刀,成为从戈,则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贼,始见于西周金文。战国文字“贼”字所从的声符“则”或从刃、从员,为“则”字繁体。或从戈、从鼎(则省),马王堆汉墓帛书或从戈、从贝。《篇海类编》:“贱,同贼。” 《说文》篆文所从的“刀”放在“戈”下, “贝”在左部,隶变作“图A”。 “图B”又讹变作“图C”遂成“贼”字。 “贝”简化作“贝”。 “贼”类推简化作“贼”。本义是破坏。《说文》:“贼,败也。” 《左传·文公十八年》:“毁则为贼。” (破坏法是贼)引申指作乱叛国危害百姓的人。温县盟书:“而敢与贼为徒者。” (胆敢与作乱叛国的人结为徒党) “贼”通“则”,转折连词。《侯马盟书》:“贼(则)永亟视之。”

详细释义

拼音

词性

释义

zéi

动词

败坏;毁坏。

谗毁。

害;伤害。

杀戮;杀害。亦指杀人者。

祸害。

偷窃。

诈伪;狡黠。

克,制约。

名词

谓对国家、人民、社会道德风尚造成严重危害的人。

抢劫或偷窃财物的人。

一种专食苗节的害虫。

詈词。骂人的字眼。

形容词

邪辟不正。

暴虐,狠毒。

副词

方言。很,十分。表示程度相当高。多用于贬义。

参考资料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败也。从戈则声。昨则切。

说文解字注

败也。

败者,毁也。毁者,缺也。左传。周公作誓命曰:毁则为贼。又叔向曰:杀人不忌为贼。

从戈则声。

此云则声。贝部又云败贼皆从贝会意。据从贝会意之云,是贼(则戈)字为用戈若刀毁贝。会意而非形声也。说稍不同。以周公誓命言。则用戈毁则,正合会意。昨则切。一部。今字从戎作贼。

康熙字典

《广韵》昨则切。《集韵》《韵会》疾则切。?音蠈。盗也。《玉篇》:刧人也。《书·舜典》:?贼奸宄。传:杀人曰贼。

又《诗·大雅》:不僭不贼。传:不残贼。

又《左传·僖九年》:不僭不贼。注:贼,伤害也。

又《周礼·夏官·大司马》:贼贤害民则伐之。疏:贼虐。

又害苗之虫。《诗·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贼。传:食节曰贼。陆玑疏:贼似桃李中蠹虫,赤头身长而细耳。

音韵汇集

字头

小韵

反切

声母

韵母

韵目

韵部

声调

四呼

韵摄

上古音系

广韵

昨则

德开

一等

入声

开口

中原音韵

齐微齐

齐微

入声作平声

齐齿呼

洪武正韵

疾则

七陌

入声

分韵撮要

第十五登等凳德

阳入

方言集汇

◎ 赣语:cək4 贼牯里

◎ 粤语:caak6